律师观点|如何炼就“金刚钻”:青年律师如何选择自己的专业方向

张慧

“很多律师都说自己是做民商类案件的,这样算不算定了方向?”


“正在做的案件类型很多,各个类型之间好像并不能相互包含,是不是应该罗列所有的案件类型来表达自己的专业方向?”



01

先有专业,还是先有客户?


如果把这个问题直接提出来,相信很多人都会说:当然是先有专业,再有客户啊。客户是冲着专业来的,专业不够,怎么可能会有客户呢?


但是事实上,很多律师在讨论选择专业方向的时候,最常说的就是“XX领域是很好,但是上哪找客户呢”。甚至有的律师是先通过关系获得客户,客户提出法律服务需求之后,再突击研究需求所属的专业方向。


俗话说,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要先有专业能力,才能获取客户的信任,进而获取客户的委托。所以青年律师要在选择自己的专业方向之后,不断精进和输出,才能吸引客户并获得客户的认可。



02

如何确定并表达好自己的专业方向?


很多青年律师定专业方向,都喜欢用民事、民商事等来确定自己的专业方向。之所以这样定,是因为这些青年律师希望能最大程度概括自己能做的案件范围。


但是问题来了:当律师都用民事、民商事来确定自己的专业方向时,对于客户来说有什么区别?在什么情况下客户会来找你呢?


客户需要解决离婚问题时就会选择用“离婚”作为关键词来找律师,而不是用民商事来找律师。


同样的,客户需要解决交通事故相关的法律问题时,也会通过“交通事故”等相关的关键词来找律师,而不是通过“民事”等作为关键词来找律师。


其实说到底,“民商事”这样的定位,并不是从客户的需求角度确定的,而是从律师能做什么、会做什么的角度确定的。这样的定位与客户无关,更无法吸引客户。


律师之所以需要确定自己的方向,其目的不仅仅是让自己聚焦,更是要传达给客户自己与客户的联系点,让客户在那个联系点被触发时想到你。


所以,在确定专业方向时,要用心分析客户的需求点,并围绕客户的需求点选择恰当的表达方式来表达自己的专业方向,这样才能让“专业方向”有意义。



03

专业方向有数量限制吗?定几个比较好?


有的律师会说,我会做交通事故,还会做公司顾问,还会做离婚纠纷,如果不用“民事”或者“民商事”来表达专业方向,那是不是我应该把这几个方向进行罗列呢?还是一定要有数量限制?


我们用医生来做类比。


如果一个医生说所有的病我都会治。你认为这个医生专业程度如何?


如果一个医生说我擅长眼科、耳鼻喉科、心血管科、呼吸科。你认为这个医生的专业程度如何?


如果一个医生说我擅长眼科、呼吸科。你认为这个医生的专业程度如何?


如果一个医生说我擅长眼科,你认为这个医生的专业程度如何?

……


所以,问题不在于你确定的专业方向数量是多少,而在于你表达专业方向时,是否能让客户相信你足够专业。



04

确定专业方向是不是越细分越好?


有一点需要承认,就是各地区的经济发展程度和律师的分布程度不同。这就决定了各个地区律师确定自己的专业方向的策略也是不同的。对于北上广深这样经济发展相对充分的地区而言,各类法律需求数量都比较大,而且律师数量比较多,分布比较集中。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确定的专业方向比较宽,比如民商事律师,可能就会对吸引客户造成困难。


同样的,对于比较偏远的地区,或者经济发展相对不太充分的地区而言,法律需求类型比较少,律师数量不多,分布又比较分散。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确定的专业方向比较窄或比较偏,比如财富传承方向,或者互联网金融方向,就会导致获客难等问题。


所以,一定要因地制宜,不要盲目参考别的地区律师的专业方向,还是要结合自己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比如经济发展情况、法律需求类型、律师分布情况、客户需求数量等等因素来确定自己的专业方向比较妥当。


另外,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比如有的青年律师案件数量比较少,可以适当的将专业方向确定的宽一些;在案件数量不断增长的过程中,再有意识的逐步细化和明确自己的专业方向。



总结


确定好自己的专业方向,有利于吸引目标客户。


如果专业方向与客户的需求点一致,那么,当客户产生法律需求时,客户就会因为需求点被触发而想到你。


所以,不断观察、分析和研究客户的需求,关注专业方向是否能与客户的需求产生共鸣,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努力让专业方向对客户产生吸引力。


希望,在未来,你的专业方向能为你的发展提供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