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成果展|“四方君汇2023年度专业贡献奖”优秀案例(第七期)

旧岁已展千重锦,新篇更待百倍功。2023年四方君汇人携手同心,凝聚共识,坚定信念,行而不辍,在专业领域不断书写辉煌业绩。截至2023年底,四方君汇律所人员规模已达237人,2023年全年承办各类案件总数3758件,总客户数2069个。案件的背后是信任,数据的背后是口碑。为鼓励不断前进的律师们,我们从全年所有案件汇总中挑选出社会影响大、专业性强,能充分展现法律价值,能完美诠释团队专业水准和合作办案效能,能为同类或类似案件提供办案思路的22件成功案例,作为四方君汇"2023年度专业贡献奖"获奖案例,本系列将为您持续发布。



颜某与陈某、王某赠与合同纠纷一案


关键词:夫妻关系 婚外 赠与

项目类型:诉讼类

承办律师:李霞 (李丹团队)


本项目内容涉密不公开



为外资(新加坡)房地产开发企业外保内贷事项提供境外担保审查专项法律服务(工作语言英文)


关键词:房地产融资 外保内贷 境外担保 新加坡法律

项目类型:非诉讼类

承办律师:刘情晴 姚粟元(丁立莹团队)


NO.1

项目介绍


2023 年 7 月,丁立莹、刘情晴、姚粟元等律师接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加坡某集团全资子公司)的委托,为其天津南站康养项目工程 5 亿元银行贷款项目涉境外担保事项审查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NO.2

推荐理由


本案为律师为外资房地产企业“外保内贷”事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因受到房地产企业不能借用外债的金融政策的约束,为了避免监管风险,金融机构对于外资房地产企业“外保内贷”事项的合规性审查较为严格。为了解决该问题,律师为借款人、金融机构提供全面解决方案,提出包括但不限于由借款人股东提供增资承诺、共同还款等其他增信措施、对境外(新加坡)担保主体某集团担保决议的作出进行合法性审查、对其担保履约能力进行尽职调查,从而降低担保履约风险等解决建议,由金融机构及借款人、境外担保人一致采纳。在服务过程中,律师团队与新加坡律师事务所协作对新加坡担保主体开展尽职调查(工作语言为英语)并适用新加坡法律、中国法律对担保决议的作出是否符合新加坡法律规定、担保协议是否符合中国法律规定作出法律评价,提供跨地域、跨法域的法律服务,为跨境投资合法性合规性提供法律保障。



天津某公司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案件


关键词:计算机软件开发;技术对比;

项目类型:诉讼类

承办律师:张冬阳(刘冀湘团队)


NO.1

项目介绍


作为原告的诉讼代理人,代理律师结合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的特点对案件做了充分的准备并进行证据搜集及技术对比,最终法院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本案的复杂性在于律师在查阅案情的过程中,发现原被告双方在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开发的具体功能和技术标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曾细化相关软件功能和技术标准,但没有落实成纸质文件予以确认。因此,需要证明原告所主张的存在的技术问题是否属于合同约定的开发范围之内,以及合同虽未明确约定开发某项功能,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是否就其达成了合意。同时,在本案中,原告主张被告的违约行为构成根本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要求行使法定解除权。对“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判断取决于违约结果的严重性而非违约条款的性质,因此原告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违约结果的严重性。常见的事由有:开发者没有完成开发任务,项目存在严重bug影响主体功能等。而合同未明确约定具体的功能及技术标准,导致行使法定解除权的证据链薄弱。


计算机软件开发具有一定的基本规律,原本确定的功能往往比较宏观,随着开发的不断推进以及双方沟通的不断深入,较为宏观的功能也会不断地具体化。开发是将委托方的主观需求不断客观化的过程。在签订合同时,双方一般会确定大致的功能需求,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原初确定的功能点通常会进一步细化,也有可能发生功能的删减、增加等变更,属于计算机软件开发功能需求调研的正常过程。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中,软件开发方向委托方交付符合合同约定的、能正常运行的软件是其主要的合同义务。但在本案中,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开发的具体功能和技术标准,因此代理律师协助当事人广泛搜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相关记录,包括但不限于邮件、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以证明双方达成合意的技术要求。同时,为达到“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违约程度,代理律师还区分了软件功能缺失与软件功能瑕疵以及核心功能与非核心功能,并对被告提交的技术差成果进行技术对比,证明该软件属于核心功能的缺失。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被告是否构成根本违约、涉案合同是否应予解除以及合同解除的责任承担。最终结果多次开庭审理,法院认定:涉案系统不符合合同目的,被告的行为构成根本违约;原告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被告应退还原告已支付的合同款并依约支付违约金。


该案的结果具有一定的示范意义,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中,软件开发方向委托方交付符合合同约定的、能正常运行的软件是其主要的合同义务。软件委托方提出开发方未交付符合合同约定的、能正常运行的软件,首先应明确判断的技术标准,这就要求当事人应该在合同中明确技术标准及功能目的,未在合同中进行约定亦未在后续履行中通过书面形式予以确定技术要求的,将具有极大的诉讼风险。同时,软件功能的瑕疵或缺失通常可以认定开发方存在违约行为,但并不必然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如果仅仅是软件中的非核心功能缺失,并不对软件运行或者使用产生实质性影响,通常也不被认定构成根本违约,可以通过让被告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赔偿委托方受到的损失。行使法定解除权的软件功能缺失应当是核心功能缺失,需要结合技术要求、软件性质及合同目的进行举证及分析。


NO.2

推荐理由


在诉讼案件的代理过程中,无论是程序上的管辖问题,还是实体上的特征对比,律师结合代理意见和可视化展示,充分体现了专业优势,并根据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的特点完美实现了预期的诉讼效果,亦充分体现了代理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